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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6年11月-12月答辩工作通知
 
 

  根据《天津财经大学MBA学位论文管理规范》(第四次修订)中相关文件规定,200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于2006年11月-12月进行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  1.答辩申请:计划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,请于2006年11月1日—10日向MBA中心学位、学籍管理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,进行论文答辩资格认定。同时一并提交:
  (1)经导师签字的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》《独创性声明》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》(各1份)及《学位论文指导纪要》(至少3份);
  (2)书面定稿论文2份及电子版(请学员严格按照《天津财经大学MBA学位论文技术规范》(第四次修订)进行排版,有较大出入者不予受理。参考《排版技巧》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);
  (3)《管理实践鉴定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)及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报告、《研究报告成绩表》(填写报告主要内容)及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各1份;
  (4)秋季入学获得双证的学员提交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原件1份;
  (5)春季入学获得单证的学员提交近期一吋半免冠彩色相片五张,用于学位证书等。
  2.论文审核:内审意见及形式审核意见最迟于11月21日通过E-mail反馈给大家,请及时与导师联系并在其指导下按审核意见认真修改,并于11月25日前将修改后论文发至tcpaper@163.com,逾期未收到审核意见邮件的学员请及时与MBA学位学籍办公室联系;
  3.答辩时间:12月1日—12月20日,请提前安排好工作,及时与MBA中心联系;
  4.论文送评:学员须于答辩前一周将定稿论文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;
  5.答辩准备:答辩前学员应将论文的主要内容制作成10分钟的电子演示文稿(PPT格式);
  6.延期答辩情况: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须填写《天津财经大学MBA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》,于11月25日前交MBA学位学籍办公室:
  (1)未按审核意见修改或修改达不到要求;
  (2)外审不合格;
  (3)秋季入学获得双证的学员11月25日前不能提交公开发表论文正式刊物;
  (4)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此次答辩。
  为保证本次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同学们严格按照《天津财经大学MBA学位论文管理规范(第四次修订)》的规定完成论文撰写及答辩各阶段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,望同学们相互转告。
  联系人:张晓峰 电话:022-28171151 28194215
  邮箱:tcpaper@163.com

天津财经大学MBA中心
学位学籍管理办公室
2006年10月20日

 

 

  
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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